斬斷野生魚非法捕撈、銷售鏈條 黔江常態化“打非斷鏈”
今年是長江流域重點水域“十年禁漁”的第三年,通過多部門齊抓共管,“長江魚”“野生魚”在市場上已經難覓蹤影。近日,記者從相關部門獲悉,進入禁釣期后,黔江區從市場流通端入手,持續開展“打非斷鏈”專項行動,堅決斬斷非法銷售野生魚類產業鏈。
自3月1日進入禁釣期以來,黔江區市場監管執法人員每天都會前往禁捕水域周邊,仔細檢查餐館飯店是否銷售、加工野生魚和非法捕撈漁獲物,以及廣告牌和菜單中有無“長江魚”“野生江鮮”等違規內容。檢查中,執法人員發現一家餐館菜單使用“河蝦”作為噱頭,現場責令進行整改。
該局監管綜合行政執法支隊一大隊大隊長王書維說:“如果在店招店牌或者菜單上出現‘長江魚’‘野生魚’‘江河鮮’等字樣引導消費者購買,我們查實銷售確為非法捕撈漁獲物,這種行為涉嫌違反長江‘十年禁漁’相關法律法規;如果銷售的不是非法捕撈漁獲物,僅僅以此為噱頭吸引顧客,這種行為就涉嫌虛假宣傳,我們都將嚴厲查處?!?/p>
每年3月至6月是長江流域魚類洄游產卵的高峰期,也是非法捕撈的易發時段。黔江區市場監管、公安等部門針對過去執法中固定證據較難的情況,將執法力量充實到禁捕水域所在的鄉鎮街道,督促餐館飯店、農貿市場必須從正規渠道采購水產品,嚴禁買賣、加工野生魚和非法捕撈漁獲物。
市場監管局濯水片區市場監管所所長秦宗德說,他們要求商家嚴格落實進貨查驗制度,如實記錄水產品進貨臺賬,不采購來源不明或者無法提供合法憑證的水產品,更不能進行“口頭約定”“預約式銷售”等地下交易,為銷售非法捕撈漁獲物提供掩護,所有在市場上銷售的水產品必須明碼標價,注明品種及產地。
長江“十年禁漁”啟動以來,黔江區常態化開展“打非斷鏈”專項行動,引導廣大消費者文明用餐、理性消費,不買賣、不食用野生魚,同時“零容忍”打擊非法捕撈違法犯罪行為,讓非法捕撈漁獲物無處可賣、無人敢買、無利可圖。廣大市民若發現銷售野生魚和非法捕撈漁獲物線索,可以撥打12315投訴舉報電話。(記者 田丹 實習生 謝丹?。?/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