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江區“十四五”土壤污染防治規劃中有哪些重大工程需要實施?
根據規劃主要目標和重點任務,主要圍繞土壤環境污染防治、農業農村環境污染防治、地下水環境污染防治、生態環境監管能力提升等4大領域,提出25個項目。
(一)土壤污染防治工程。
以鞏固提升耕地土壤分類管控、實施建設用地全過程管理、逐步推進土壤污染治理與修復為重點,實施一批土壤污染防治管控和治理項目。嚴格管控類耕地環境整治,實施建設用地土壤污染風險管控與修復工程,推進開展廢棄礦山生態治理、土壤污染綜合防治示范,推進垃圾焚燒發電廠、廚余垃圾處理廠、綠色建材生產基地、污泥處理系統等工程實施。
(二)地下水污染防治工程。
強化地下水污染源源頭預防,開展生活垃圾填埋場整治與改造工程和生活垃圾收運系統擴建及垃圾場滲漏液預處理項目,主要涵蓋滲濾液處理工程、雨污分流工程等以及新建垃圾中轉站。
(三)農業農村生態環境污染防治工程。
以加強農村飲用水源保護、嚴格管控農業面源污染、深入推進農村環境整治為重點,實施一批農業農村生態環境污染防治工程。開展農村飲水安全鞏固提升。持續推進有機肥替代化肥示范、農作物病蟲害綠色防控、黔江區30萬頭生豬養殖糞污資源化利用建設、池塘升級改造(養殖尾水治理)、種養一體循環農業、生態循環農業示范、病死及病害動物無害化處理中心建設等項目,農業面源將得到有效管控。推進農村人居環境綜合整治工程、農村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建設工程、黔江區水系連通及農村水系綜合整治、阿蓬江農村人居環境整治示范片、垃圾分類項目等項目,整體提升農村人居環境。
(四)生態環境監管能力提升工程。
以建立健全生態環境監測網絡、加強生態環境監管水平提升為重點,實施生態環境監測中心黔江分中心能力建設、智能化環境應急指揮中心生態環境監管能力工程提升環境監管能力等項目,總體提升生態環境監管能力。